「 西安理工大学图书 档案 编辑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细则(西理人【201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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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理工大党字201011号)文件精神以及岗位聘用“先入轨、再规范、后完善”的指导思想,对我校图书、档案、编辑等岗位(分布在图书馆、档案馆、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和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室和电视台)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的工作,按照学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和要求,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图书、档案、编辑等系列岗位上具有干部身份和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聘用。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最高可以聘用到专业技术六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最高可以聘用到专业技术八级;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最高可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

二、组织机构和监督机构

全校图书、档案、编辑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级聘用工作受西安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图书、档案、编辑系列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相关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及推荐工作。基层单位工会组织、校工会和学校监察处负责岗位聘用的监督工作。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服务育人,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学校及所属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3.具备图书、档案、编辑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履行所申报岗位的职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具备申报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

(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职务六级

达到专业技术职务七级的任职要求,任现职6年以上,参加工作25年以上,在聘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5名)厅局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校级、省级学会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2项,或参与(排名前2名)总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项;

2)获得厅局级(含)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3名),或获得省级学会、校级教学、专业科研成果奖2项(排名前2名);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省级(含)以上媒体外宣文章2(1500字以上);

4)参与学校下达的重大建设项目1项(总经费20万元以上,排名前3名)。

2.专业技术职务七级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聘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6名)厅局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校级、省级学会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3名)总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项;

2)获得厅局级(含)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4名,含学术成果奖,下同),或获得省级学会、校级教学、专业科研成果奖2项(排名前3名);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省级(含)以上媒体外宣文章1(1500字以上);

4)参与学校下达的重大建设项目1项(总经费20万元以上,排名前4名)。

3.专业技术职务八级

达到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任职的要求,任现职9年以上,参加工作20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任现职3年以上。在聘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排名前7名)厅局级(含)以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2名)校级、省级学会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2项,或参与(排名前3名)总经费5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项;

2)获得厅局级(含)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5名),或获得省级学会、校级教学、专业科研成果奖2项(排名前3名);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省级(含)以上媒体外宣文章1(1500字以上);

4)参与学校下达的重大建设项目1项(总经费20万元以上,排名前5名)。

4.专业技术职务九级

达到专业技术职务十级的任职的要求,任现职3年以上,在聘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排名前8名)厅局级(含)以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3名)校级、省级学会教学科研项目2项,或参与(排名前4名)总经费3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项;

2)获得厅局级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6名),或获得省级学会、校级教学、专业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5名);

3)公开发表论文1篇(排名前3名),或省级(含)以上媒体外宣文章1(1500字以上,排名前3名);

4)参与学校下达的重大建设项目1项(总经费20万元以上,排名前6名)。

5.专业技术职务十级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聘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排名前4名)厅局级(含)以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校级、省级学会教学科研项目2项,或总经费3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项(排名前5名);

2)获得厅局级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7名),或获得省级学会、校级教学、专业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3名);

3)公开发表文章1篇;

4)参与学校下达的重大建设项目1项(总经费20万元以上,排名前7名)。

6.专业技术职务十一级

达到专业技术十二级的任职要求,在相应的岗位工作3年以上,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厅局级(含)以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项目1项 ,或参与校级、省级学会教学科研项目1项 ,或参与总经费3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项;

2)获得厅局级(含)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或省级学会、校级教学、专业科研成果奖1项;

3)发表文章1篇,或在聘期内提交与本岗位相关的有使用价值研究报告1份;

4)参与学校下达的重大建设项目1项(总经费20万元以上)。

对于硕士毕业工作满两年(或经一次考核合格后),或者任现职15年以上,参加工作25年以上的,连续3个聘期年度考核合格(含)以上,可直接聘任专业技术十一级。

7.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

本科见习期满或硕士初期期满,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

图书档案编辑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依据上述岗位聘任及晋级实施细则实施,在同等情况下,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在任现职时间相同时,工龄长的优先。

四、聘用程序及聘用方式

图书、档案、编辑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数由学校统一分配和掌握,凡具备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聘用采取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图书档案编辑系列聘用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结合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岗位述职等不同的竞聘形式)、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所有分级聘用结果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合同的签订

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工作合同的签订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的人员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聘用到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的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岗位工作职责、以及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按照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来制定和考核。

六、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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